从投资准入、节能审查、能耗双控管理等方面入手
沈阳严把准入关源头防控“两高”项目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记者6月24日获悉,沈阳市从投资准入、节能审查、能耗双控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等七方面入手,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切实加强源头防控,以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沈阳经济社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沈阳市关于加强全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方案日前正式下发。方案制定了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准入、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强化“两高”项目能耗双控管理、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严把“两高”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规范“两高”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两高”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七个方面共13项具体工作措施。
项目投资准入方面,在实施各类行政审批前,必须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影响;依据行业准入条件分类实施审批、核准或备案。新上“两高”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对限制类技术改造“两高”项目,要确保耗能量、排放量只减不增。
项目节能审查方面,调整节能审查权限,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含)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统一调整至市级节能审查机关,并上报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备案。加强节能审查全流程监管,对已建成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要梳理形成台账;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并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市政府按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两高”项目能耗双控管理,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有效联动,重点控制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和新增用能指标情况,结合各地区“十四五”经济增长目标和主导产业差异,统筹分解下达新增用能指标。在完成能耗双控目标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国家战略布局项目、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用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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