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两位检察官收到一位被不起诉大学生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被不起诉人叶某某刚满21周岁,系在读大学生。2019年10月因涉嫌诈骗罪被东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其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为不影响叶某某正常读书,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对叶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在提审叶某某期间,办案检察官向其说明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果叶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叶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惩罚。鉴于叶某某属于初犯,已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办案检察官认为教育挽救叶某某比实施惩罚的社会效果更好,本着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积极为叶某某争取不起诉处理的机会。
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一致同意后,2020年12月9日针对叶某某诈骗一案是否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召开了听证会,与会听证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一致表示可以对叶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律师代表在听证会上对叶某某进行法律教育。
会后,检察官向叶某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检察官们对叶某某及家长进行了叮嘱,希望叶某某能从该案中汲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学业有成,今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叶某某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对检察院给予的机会会倍加珍惜,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近年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刑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犯罪等案件,积极推行最高检倡导的“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法理与情理,切实运用好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真正让犯罪嫌疑人以及身边的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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