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为加快粮食收储制度改革,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我省在去年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粮食企业融资增信和抗风险能力,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制度建设,《辽宁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扩大基金适用范围,将信用保证基金涵盖的粮食品种由玉米单一品种扩大至玉米、水稻、杂粮等主要粮食品种。同时将饲料加工及粮食深加工企业纳入基金参与企业范围。适当增加基金规模,基金规模由1亿元增至2.5亿元。
强化风险控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严把企业“准入关”,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四年来,虽然贷款企业数量和贷款额度逐年增加,但贷款本息全部于粮食年度末按期收回,及时化解贷款风险,未出现基金代偿情况,基金运行平稳。2016年至今,参与基金企业数量由3个市的8家增至9个市的27家,企业缴存基金由1245万元增至1亿元,贷款总额由2.1亿元增至13.5亿元,到今年9月末27家企业13.5亿元贷款本金和利息双结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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