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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星主管_治理营商环境 政法部门晒成绩单

  治理营商环境 政法部门晒成绩单

  辽宁省政府召开发布会 通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11日

  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省法院提出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目标;省检察院积极推进“挂案”清理;公安机关集中解决公安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此外,还公开发布了《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建立“负面清单”。

  昨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全省政法机关相关负责人晒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绩单。并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

  省法院:落实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

  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省法院提出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目标,即“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

  规范诉讼服务,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着力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由4万多平方米扩展到16万多平方米,院均面积1200多平方米。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今年前三季度,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024件,执行到位12758.22万元。

  严格落实办案流程标准,加强关键节点的监督识别,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截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76828件,审结878443件,结案率83.34%。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推行“首办负责制”,发挥各个窗口、平台接待、接访、接信的应有作用,规范办理群众反映问题程序,推行“马上就办”工作法,提升办理群众反映问题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截至10月31日,全省法院2020年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旧存案件化解705件,化解率95.66%。新增案件化解597件,化解率92.41%。截至11月23日,共办理群众来信515封,反馈办理结果445封。

  省检察院:推进“挂案”清理 贯彻“少捕慎诉”

  省检察院积极推进涉民企“挂案”清理。“挂案”是指滞留在司法办案环节久拖不决的案件。为彻底解决我省涉民企“挂案”问题,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前期排查出的滞留在侦查环节的涉民企“挂案”进行集中清理,截至今年11月底,已清理化解涉民企“挂案”258件,为一大批民营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

  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今年1至11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214人,不捕率41.15%;不起诉122人,不诉率20.5%,分别高出普通刑事案件15.05和9.3个百分点;

  此外,还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2020年1至11月辽宁检察机关共对80件涉企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1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涉民营企业人员案件246件454人,同比上升120%。

  省公安厅:解决公安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百日行动”,目前已经进入后半程收尾阶段。

  在行动中开展了“窗口服务”攻坚,集中解决公安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全省累计检查基层单位1613个,发现整改问题470个。

  开展“放管服改革”攻坚,集中解决群众企业办事求人,多头跑、反复跑等突出问题。对公安政务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实现办事流程全统一。将原有61项省级职权精简至27项,“一次不用跑”事项由原来的11项增加至22项,审批时限总体压缩55.1%。

  开展“规范执法”攻坚,集中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涉企案件检查,发现查处执法问题278件。

  开展“涉企案件”攻坚,集中严打各类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全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侦破涉企刑事案件1100多起,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省司法厅:在全省监狱推行罪犯家属会见“网上约、网上办、网上见”

  积极开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与民法典内容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5次清理,已废止、修改省地方性法规12件,废止、修改省政府规章10件;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

  印发《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为问责规定》,对37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省法律服务行业进行明查暗访,坚持刀刃向内,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在全系统点名道姓通报。近期,已对1名公证机构干部予以问责处理。

  省级依申请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入省政务服务网,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依托“智慧监狱”建设,在全省监狱推行罪犯家属会见“网上约、网上办、网上见”。

  省营商局: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1005项 精简率达到50.7%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今年已经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1005项,精简率达到50.7%。2020年底前实现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即办率”不少于20%,跑动次数少于1次,审批中的“不计时环节”100%制定“承诺办理时限”。

  持续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继续对政府拖欠、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优惠政策不兑现等行为进行整治,严格按照承诺解决时限督查督办。推动建立“政府承诺 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机制,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杜绝发生新的不诚信行为。

  依法响应和处理企业群众诉求,依托8890平台,与省委政法委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解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涉法涉诉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营商环境投诉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督办、考评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访不接;

  二是严禁久押不决、久拖不办、久执不结;

  三是严禁滥用行政执法检查权力和司法调查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

  四是严禁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以民事纠纷为由放纵刑事犯罪;

  五是严禁滥用刑事强制措施;

  六是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

  七是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等涉密信息;

  八是严禁违规插手干预或过问案件;

  九是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接受企业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十是严禁向服务管理对象借款、参股或摊派费用。

  典型案(事)例

  一、沈阳唐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司法保护案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注册商标过渡期

  沈阳唐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唐氏”)研发的新产品“立清酸”饮品(过渡期内注册商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市场销量红火,遭到外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外省某市两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冒名销售、以次充好、低价冲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案后,经多方调取证据,最终认定涉案商标使用人构成恶意使用,依法判决侵权人连带赔偿沈阳唐氏经济损失及维权的合理费用合计68000元。宣判后,被告中止侵害行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

  二、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

  沈阳市公安局走访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公司”)时,了解到企业生产的掘进机销量明显下滑,主要原因是市场上出现了由无锡某能源装备科技公司生产销售的疑似侵权同类产品。

  沈阳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三一公司离职人员窃取掘进机的全套设计图纸及技术数据,非法贩卖给无锡某能源装备科技公司,造成三一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300余万元的特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依法刑事拘留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三一公司发挥技术优势,产销量逆势上升,前三季度产值已达40亿元,预计年产值50亿元,利税将达到4亿元。

  三、大连某外资公司被职务侵占案

  关键词:外资企业财产安全、平等保护

  大连某外国独资企业,经营规模、纳税额度排在地区前列。该公司多名工程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伙同他人,通过虚假执行订单、虚假签收等方式,先后侵占公司1200余万元。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公安分局全力侦破。

  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帮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40余万元。

  四、大连天神娱乐公司司法重整案

  关键词:司法重整、最快纪录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神娱乐公司”),最高市值曾攀至350亿元,一度成为国内互联网文娱产业的龙头企业。2020年初,天神娱乐公司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遂申请司法重整。

  7月31日,大连中院依法裁定对该公司重整,因公司资产和负债规模巨大,关系大量投资者切身利益,资产重组和营业方案设计难度高,决定由两家一级中介机构共同履行管理人职责,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盈利能力为目标,统筹设计挽救企业审理方案,制定经营、出资人权益调整、债券调整及清偿、职工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1月5日,天神娱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重整计划。11月6日,大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三个月零六天,创造了A股民营上市公司司法重整最快纪录。

  五、本溪创晶达实业公司申请执行网络拍卖产能指标案

  关键词:基本解决执行难、新型财产权益、网络拍卖

  被执行人沈阳某玻璃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本溪创晶达实业公司砂岩粉货款600余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后仍未给付。申请执行人向本溪市南芬区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公司停产多年,债务高达2亿余元,已无资金可供执行。南芬区法院经反复调查论证,决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评估价值为2432万元的玻璃产能指标(新型财产权益)在京东网进行拍卖。经7家企业313次竞价,延时228次,最终以1.3288亿元成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六、丹东天赐花卉公司申请执行某外省经营公司和某县林业局案

  关键词:特殊主体执行、保市场主体

  丹东天赐花卉公司诉外省某经营有限公司和某县林业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某经营公司给付原告1056万元苗木款以及违约金43万元,由某县林业局在出资额3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未发现被执行公司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今年以来,申请执行人因经营困难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充分释法说理后,某县林业局仍不配合执行,遂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次性将本金、违约金、受理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合计1900余万元全部扣划,使申请执行人摆脱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七、某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关某某骗取贷款案

  关键词:贯彻审慎执法理念、少捕慎诉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刑事政策,严格把握起诉标准,在办理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关某某骗取贷款一案时,虽然犯罪嫌疑人在贷款过程中提供了虚假材料,但鉴于其提供的贷款抵押物价值已超过贷款数额,且该酒业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经营状况较好,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考虑其行为的情节、性质、危害性等因素,经检委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关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实现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八、“辽宁公安公开执法服务平台”上线运营

  关键词:执法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于2019年3月30日上线试运行,2020年11月5日正式运行。通过“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核心功能,让群众企业感到办事更便捷、高效。“三公开”即警情公开,向报警人公开警情处理情况,通过输入报警手机号、随机验证码,可查询受理单位、处警结果等内容,可进行满意度评价;二是案件办理公开,向被害人公开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展,输入平台发送的案件编号,可直观了解民警采取的侦办举措及对应完成时间;三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向社会公开全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两提醒”即2条提示短信,一是警情查询短信,平台会向报警人发送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二是受立案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方便查询了解案件进展。“一同步”是指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公开到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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