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海佳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报道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战略储备和源头建设,沈阳市大东区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此次选调名额为70名。
据介绍,此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是大东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大东区纪委、监委将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此次选调范围为沈阳市市外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报名时间从8月24日9:00到8月31日17:30。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据了解,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当具备这些资格条件: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1990年1月1日出生)。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20年7月31日),可以放宽到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1987年1月1日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察合格视为称职)。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者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入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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