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林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345人、提起公诉44417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603人。起诉走私、制贩毒品等涉毒犯罪2656人。
2020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39件892人,起诉459件3118人,起诉“保护伞”49人。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纠正漏捕2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03人,审查起诉阶段依法改变定性138件。
聚焦非法集资、网贷诈骗等重点领域,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88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严惩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起诉29人。
起诉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黑恶犯罪244件1963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3件255人,促进改善营商预期,激励创新创业。坚持“少捕慎诉”,服务“六稳”“六保”,受理涉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609件,不批捕249人,不起诉198人,不捕、不诉率分别高于普通刑事案件15.7和6.6个百分点。
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842件,提出执行检察建议1212件、纠正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088件;受理各类“民告官”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75件;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03件。
坚持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29436件群众信访,无论与检察职能是否有关,均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应得报酬760余万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批准逮捕24件、提起公诉38件。在办理虐待、遗弃等犯罪案件中,细化保护措施。
对未成年人犯罪中初犯、偶犯或情节较轻的,在依法惩处中强化教育挽救,不批准逮捕361人,附条件不起诉232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417人。对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一律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共对500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同比增加一倍,达到1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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