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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星主管_大连市出台新措施 支持人才到“两市一

  为贯彻落实我市《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流动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1〕2号),引领各类人才向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以下简称“两市一县”)流动,近日,大连市人社局印发了相关具体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紧缺人才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支持“两市一县”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意见》提出,支持“两市一县”用人单位从在连中省属单位、市直单位和我市其他行政区域等柔性引进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按照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实际成效,以及用人单位每年实际支付其税前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按照人才认定层次,每人每年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意见》明确,支持专家赴“两市一县”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服务基层活动,对具有代表性、成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资助。

  支持科技人才到“两市一县”开展创新活动

  科研人员可申请离岗创办企业开展“双创”活动,经事业单位批准的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离岗创办企业期限最长不超过离岗创办企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支持在连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到“两市一县”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人事关系保留期限可延长至5年。

  支持“两市一县”引进培养紧缺人才

  组织开展引进和本地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按照市人才办审定结果,单独给予“两市一县”各5个左右引进或本地紧缺人才名额,按照岗位紧缺程度,分3年给予总额10万—20万元薪酬补贴。

  支持“两市一县”引进高校毕业生

  《意见》提出,支持“两市一县”用人单位积极申报我市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与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对“两市一县”用人单位的申报人,条件放宽至本科以上高校学生,不受“双一流”高校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资助及最高5万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优化“两市一县”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意见》明确,加大对“两市一县”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支持,允许通过考核的方式选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一事一议”认定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的人员。为解决部分急需紧缺岗位招人难的问题,对经连续两次公开招聘均未形成报名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考核的方式予以选聘。

  支持“两市一县”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

  支持“两市一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设立工作站或基地并已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等工作的设站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60万元或30万元资助。对在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分别给予科研项目资助、生活补贴,并在我市现有资助(补贴)标准上浮10%。

  加大“两市一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力度

  指导做好“两市一县”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工作,对于长期扎根“两市一县”贡献突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国家、省市奖励成果的,可参照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符合破格参评标准的,积极指导做好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及评审工作。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两市一县”开展创业活动,在参评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时,给予优先支持。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有关规定,本科毕业3年的可评定中级职称、毕业6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大专毕业5年的可评定中级职称、毕业8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职称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两市一县”开展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相应系列的职称评审,落实优先支持政策。

  支持博士后出站后到“两市一县”工作,对于出站后留在县域工作的博士后可直接考核确定副高级职称资格,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审批等工作,确保当月申报,当月受理,当月公示,当月发证。

  对长期扎根低收入村和偏远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可突破评审年限、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继续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大政办发〔2018〕159号)要求,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以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实际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全科专业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低收入村和偏远海岛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

  支持“两市一县”市场化引才

  鼓励和支持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两市一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每成功引进一名人才的,按照人才认定层次,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万—100万元奖励。支持我市职业院校为“两市一县”企业输送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不受输送人数条件限制,给予相应政策奖励。通过人社局网站及点对点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和引导我市职业院校为“两市一县”企业输送高技能人才。

  做好“两市一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选聘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两市一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办理选聘手续。

  支持“两市一县”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联盟

  支持引导“两市一县”依托当地产业发展,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乡村闲置场地、废弃厂房、闲置楼宇等建立创业孵化平台,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平台。针对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落实市级创业孵化平台孵化成果补贴、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优秀创业人才补贴等政策,扶持涉农项目及人员创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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