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振波报道 “没想到,这么快问题就解决了,异味没了,大家也敢开窗了。”近日,抚顺市东洲区万新街道万和小区的居民高兴地对记者说。
日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抚顺市转办群众信访问题,有群众反映万和小区牤牛山南侧50米处有一家塑料加工点,生产加工塑料期间,排放刺鼻异味。
接到转办件后,东洲区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联合调查。经查,该塑料加工点为恒运精华塑料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擅自建设、生产经营,在废旧塑料造粒热熔过程中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恢复原貌,罚款2万元。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以来,抚顺市高度重视市民投诉问题办理工作,坚持重点问题现场督办,确保市民投诉问题核查清楚、整改到位。
收到转交的信访问题后,抚顺市及时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边督边改确保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围绕噪声扰民、异味扰民、畜禽养殖污染等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方案限期解决。
抚顺市还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机制,强化督察调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或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将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将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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