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1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辽宁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国际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等因素影响,部分指标没有实现年初预期,但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经济运行企稳回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革开放持续深化,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结构调整步伐不快,三大需求动力不足,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强,部分领域风险不容忽视,这些问题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2021年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要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了疫情防控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安排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全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真抓实干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受到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世界经济陷入严重衰退,2021年形势更加复杂,全省要坚持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毫不放松抓好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我省“十四五”发展蓝图已经绘就,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制度创新作为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为抓手,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提高公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推动政府数据共享,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快打造海、陆、空、网四位一体国际大通道。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中日韩地方贸易合作示范区建设。
(三)坚持创新驱动,重塑发展优势。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优化整合省内创新资源,加快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辽宁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在辽宁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落实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维护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贡献辽宁智慧。
(四)落实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使命,积极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五大安全”战略、围绕“两新一重”,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围绕民生补短板,在公共卫生、生态保护、乡村建设等领域谋划项目。发挥预算内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热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供给质量,着力打造辽宁品牌。坚定不移扩消费,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贡献辽宁力量。研究消费升级新趋势,培育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冰雪经济、共享经济,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
(五)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发挥产业数字化的场景资源优势和数字产业化的数据资源优势,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提升工业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的智能化水平,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加快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产业集群。科学分析我省各行业大类和细分产业的基础条件、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筛选出代表行业较高水平和未来发展方向的高质量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六)促进生产生活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改造升级。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倡导绿色出行,坚决反对浪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污染、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置、土壤污染源头风险管控等问题。加强生态保护,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精细化差异监管。
(七)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动态掌握财政、金融、企业债务等风险情况。加强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努力化解基层“三保”压力,确保养老金发放,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密切关注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等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复杂环境下,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卫生等安全保障水平。
(八)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社会治理、公共卫生设施、应急能力等薄弱环节建设,高质量办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民生实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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