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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星公司_沈阳市居民第二轮“领券”活动本月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6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第二轮沈阳市居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将于本月16日启动。与首轮消费券不同的是,此次综合消费券的使用范围新增了加油站业态,而且在此轮领券活动中,沈阳市民将有机会同时获得综合消费券和图书消费劵。

  根据沈阳市“惠民消费季”活动前一阶段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引导市场人气回归,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经沈阳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将与有关部门联动,在本月16日启动发放第二轮居民消费券。

  据了解,此轮消费券面向全市居民发放,户籍不限。分为综合券和图书券2类,总发放额度为3000万元,其中综合券2800万元,每份为额度50元的券包,包含2张20元和1张10元的消费券;图书券200万元,每份额度20元,共计发放10万份。

  此活动将采取“网上预约、分期实施、随机摇号,同步公证”的方式发放。其中综合券第一期发放额度为1500万元,共30万份,第二期发放基础额度为800万元,第一期未使用的综合券退款金额转入第二期,第三期发放基础额度为500万元,第二期未使用的综合券退款金额转入第三期。而在图书券方面,第一期发放额度为200万元,共10万份,到期未使用的图书券退款金额,全部滚动到下一期,最多滚动发放三期。各类消费券从发放之日算起,使用期限10天,逾期作废并收回。

  此轮发放的综合券可用于沈阳市辖区内可用微信商务支付的快餐、正餐等7个业态、品类的线下实体餐饮企业和百货、超市等15个业态、品类的线下实体零售企业。与上一轮综合券有所不同的是,在涵盖第一轮消费券适用范围基础上,本轮综合消费券新增了加油站业态。综合券单笔消费4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券,单笔消费2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同时享受线下实体餐饮和零售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图书券用于在沈阳市辖区内可用微信商务支付的线下实体书店,单笔消费4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图书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同时享受线下实体书店的其他优惠活动。

  在即将启动的居民消费劵发放活动中,市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开展预约登记、摇号公证,确定获得消费券人员名单。消费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综合消费劵和图书消费劵,每个居民身份证号只能参加一次预约登记,已在第一轮居民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成功预约的近238万居民,自动转入本轮预约。尚未预约的消费者可在6月14日9时至7月9日12时随时预约第二轮居民消费券。

  在摇号过程中,每位消费者最多只能领取一份综合消费券和图书消费劵,两种消费券可同时领取;成功预约但没有中劵的消费者自动进入下一期预约;可同时参加综合消费劵和图书消费劵摇号活动。第一期摇号时间为6月16日14时至15时,第二期摇号时间为6月28日14时至15时,第三期摇号时间为7月9日14时至15时。中劵消费者所获得的综合消费券和图书消费劵,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发放至本人微信卡包,同时微信提醒。

  领券成功后的消费者到店使用补贴时,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商家微信二维码。本轮第一期消费时间从6月17日24时至6月27日24时止,第二期消费时间从6月28日24时至7月8日24时止,第三期消费时间从7月9日24时至7月19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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