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联组会上,依据社会保险法,结合常委会开展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就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保险费征收、风险化解、审计监督等方面问题进行询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应询。
省政府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省级统筹与全国统筹顺利衔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确保稳岗纾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确保监管到位;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不断优化经办服务,做到办事便捷,确保服务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强调,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题询问,深化巩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成果,就涉及的问题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落实社会保险法不到位的问题抓紧整改,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主持会议。副省长崔枫林到会听取意见并就专题询问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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