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或欺骗借款人签订高于实际借款几倍数额的虚假借款协议或借条。然后采取上门喷字、用扩音器喊话滋扰,威胁、辱骂、殴打被害人及其家属等暴力手段非法催讨。一旦发现被害群众软弱可欺,就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索要高额违约金,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从2017年以来,王某某纠集18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形成“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签订虚高的贷款合同1000余万元,违法获取还款520万元,获取非法利益150余万元。
从2018年至2020年2月,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历时2年多时间的缜密侦查、全力攻坚,成功破获东北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逮捕犯罪嫌疑人23人,扣押涉案高档轿车3台、银行卡200余张,冻结帐户3个,涉及非法放贷金额1000余万元。
借1.2万却签下3万贷款合同
2018年10月底, 沈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浑南督导工作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其被某贷款公司催收人员骚扰和恐吓。
原来,该举报人在当年4月与该贷款公司签订3万元贷款合同,但实际贷款金额为1.2万元。
为了让这份虚高的贷款合同看起来更真实,贷款公司的人在其签下3万元贷款合同后,实打实给举报人转账了3万元,但在该公司人员的监督下,要求举报人去银行取出这3万元现金,再将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1.8万元交还给贷款公司,“这样无论从合同还是银行的流水记录,都形成了举报人向该贷款公司‘借款3万元’的表象。”
截至2018年10月,举报人借款后仅6个月就向该贷款公司还款30460元,远远超过实际借款钱数,“这其中包括了本金、利息及逾期违约金,其中逾期违约金按天计算,一天就要600元。”
然而至此,该举报人也没有完成对该贷款公司借款的全部偿还。并且在此期间,该贷款公司的两名成员,31岁男子曲某某和21岁男子王某不断骚扰,“多次语言恐吓,给母亲打电话也是恐吓,给手机通讯录里的所有人打电话。”
举报人称,其母亲不堪其扰,甚至取回投资的保险金,向该贷款公司偿还所谓的“债务”。
了解情况后,沈阳浑南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经过近1个月的秘密侦查,发现该贷款公司存在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强迫交易、侵犯公民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11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曲某某、王某等人抓获。
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抓23人
在对案情抽丝剥茧的调查中,警方发现这是一个组织非常严密的犯罪组织并且受害者众多。
警方在全面查清该组织成员活动轨迹后,决定将该组织一网打尽。2019年10月22日,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又抓获该组织12名犯罪嫌疑人。
随后,专案组民警奔赴山东、山西、陕西等地,开展走访摸排,将主犯王某某、曲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
至此,警方抓获该犯罪组织共计23人。
涉案被害人达200余人
通过案情梳理,警方发现涉案的被害人多达235人。在展开收网行动的同时,专案组对被害人逐一进行走访,通报案情,打消顾虑,固定证据。
警方查明,自2017年以来,该涉黑组织头目王某某纠集18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网络和关系人散布无抵押、放款快的贷款信息,利用被害群众急于用钱的心理,强迫或欺骗借款人签订高于实际金额几倍数额的虚假借款协议或借条,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然后,该组织成员再采取上门喷字、扩音器喊话滋扰,威胁、辱骂、殴打被害人及其家属等手段非法催讨。
一旦发现被害群众软弱可欺,就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索要高额违约金,利用虚假合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目前,警方已查明该组织通过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手段,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合同1000余万元,违法获取还款520万元,获取非法利益150余万元。
2020年2月14日,警方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至浑南区检察院。
近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已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庭审。该案共涉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100余起,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名。主犯王某某及其余组织成员17人被判处1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5人被另案处理。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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