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感谢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为我们着想,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收到办案机关给我们的救助钱,这也是我们的救命钱啊!”6月11日,一份装着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满满关怀的一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被救助人高女士手中,生活正因丈夫施暴导致窘境的高女士拿到这笔钱,十分激动。
前段时间,高女士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丈夫情绪愈发激动,盛怒之下竟然将高女士砍伤。后经鉴定,高女士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丈夫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羁押。
高女士原本就身有残疾,没想到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案发后就医抢救花费的巨额医药费都是她借来的。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高女士的情况后,及时告知其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高女士当即表示要提出申请。
收到申请材料后,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宇辉亲自办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他主动约见被害人高女士询问近况。
目前,高女士与儿子、孙子共同生活,生活陷入极度困难境地。陈宇辉副检察长在详细审查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司法鉴定意见书、残疾人证等材料,并亲自到高女士所在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后,认为高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在几天时间内决定对高女士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成功为高女士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社会发展的人文关怀。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暖心桥”。
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实现主动关怀,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努力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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