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见习记者于雪) 4月1日下午,本报接到朱小姐的求助,朱小姐是江苏人,近期在我市出差培训,3月31日抵连后,从机场打车去酒店,下车时不慎将电脑遗忘在出租车上。寻找未果后,朱小姐求助本报,希望拾到者可尽快归还。
朱小姐告诉记者,她于3月31日下飞机后,从机场打车去往酒店,下车时,由于行李较多,将电脑遗忘在出租车内。十分钟后,朱小姐发现电脑遗失,立刻通过微信支付服务联系到了出租车司机,司机表示并未发现有电脑遗落在出租车上,同时表示在朱小姐下车后,曾有一男一女两位乘客打车,年龄大概在二十岁左右,由于对方坐在后排,司机并未注意两人具体样貌,两人在23路终点站附近上车,上鼎大厦中国移动门口下车。随即司机在两人下车附近寻找,也并未寻找到两位乘客。朱小姐表示,她的电脑品牌是联想,价值五千元左右,电脑内大部分是朱小姐的工作资料以及重要客户资料。电脑遗失,给朱小姐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她希望拾到者可以主动归还,她一定会表示应有的谢意。
对此,记者采访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甲明。刘律师表示,电脑系朱小姐的遗忘物,其并未放弃所有权,故根据《物权法》等规定,拾得人应将电脑返还给朱小姐。若拾得人将朱小姐的电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其行为涉嫌构成侵占罪。当然,鉴于朱小姐已悬赏寻找电脑,故在拾得人归还电脑时,朱小姐应按照之前承诺给付拾得人相应的报酬。
如果您拾到朱小姐的电脑,请联系本报新闻热线824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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