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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星_丹东一超市收银员“蚂蚁搬家” 13个月侵占

  唐某在13个月的时间里,悄无声息地把12万多元超市卖货款转移到了自己口袋里。视频截图

  “我是收银员,钱先经我手啊……”

  利用自己超市收银员这一身份违规挂单、销单,不到22岁的唐某在13个月的时间里,悄无声息地把12万多元超市卖货款转移到了自己口袋里,挥霍了大半。

  2月21日,丹东市公安局帽盔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家超市店长报警,说是超市出纳在每日结账时发现,一名姓唐的收银员频繁出现款项与账目不匹配的状况。

  据这名出纳介绍,对于一家大型超市来说,收银金额存在一些误差本身并不算异常,但唐某是一名已经在超市工作一年半的“老员工”了,经验丰富,这种频繁的失误率相比于其他同事实在是高得有些离谱。

  出纳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就反馈给了上级。随后超市店长查看了收银台前安装的监控,结果让人吃惊:收银员唐某从2020年11月就开始利用结账时违规挂单、后续销单等操作,陆续把部分收银款占为己有。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在查看具体监控视频、对超市收银流程以及唐某相关操作详细分析后,民警确定嫌疑人唐某确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搜集固定了相应证据,随后依法传唤了唐某。

  来到派出所面对民警,还不到22岁的唐某明显有些慌张,一开始还东拉西扯,拒不承认自己收银时耍的小花招。当民警指出调取的收银监控中她的小动作,并亮出其收入情况的明细时,唐某明白自己的犯罪行为已经露馅,终于开口交代。

  原来,2019年开始唐某就在这家超市当收银员,后来超市受疫情影响停业了一段时间,2020年底重新开业,唐某又继续回来上班,还是当收银员。

  在工作中唐某发现,如果不按规定给顾客打印购物小票,便可以避开收款机的结账系统,虽然实际上已经收了顾客的货款,但不会被财务系统掌握,再通过事后销账等操作,就可以把收银款据为己有。

  发现了这一“窍门”,唐某便动了心,此后每当有顾客购买金额不大的商品、没有明确向其索要购物小票的时候,唐某就不再打印购物小票,违规操作非法侵占收银款。

  虽然因为害怕事情暴露,唐某每次侵占的单笔款项都不算多,但是架不住次数多啊,民警通过唐某自己记录的相关账目、超市的核对以及对唐某收入情况的分析,初步认定,在这种“蚂蚁搬家”式的积累下,13个月里,唐某非法侵占的收银款竟然高达12万多元。

  警方介绍,唐某家在凤城农村,人在丹东上班,平时开销比较大,之前还处了个男朋友,两个人花费高一些,再加上平时喜欢和朋友一起玩,花钱比较冲。这12万多元,啥大件也没买,到案发也就剩了5万左右,其余的其实就是吃喝玩乐了。

  现唐某已因涉嫌职务侵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沈晚报特派本溪主任记者 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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