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与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妇联、大连市群团组织等相关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的有关工作意见。
按照公检衔接配合与“一站式”办案机制,今后,大连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相关刑事案件时,将进一步遵循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双方还将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证据提取、询问要求、询问内容、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援助、救助帮扶、隐私保护、信息通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促进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妇联、群团组织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卫生、教育等其他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配合,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救助措施,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进一步促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法、司法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格局,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的综合司法保护。
杨茜淳 本报记者 吕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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